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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Alfred![]() 我先后养过近十只可爱的猫咪,但唯有这一只是天才。 记得那时刚刚搬家,喜爱猫咪的我从邻居那里抱来了它。一身虎纹的它似乎根本不惧怕这个陌生的环境,几天之内就和家里的每个人混熟了,一有机会就往你腿上蹭,正是褪毛的季节,常常弄得家里的每个人出门前都要清理一下裤脚,但所有成员都在最快的时间里爱上了它。 我并不赞成将宠物整天关在家里,或是套上个项圈限制它们的自由,所以白天家人都出去的时候就让它“放羊”,省得没人陪它孤孤单单的多可怜。在外面它很快就有了自己的猫兄猫弟,在房顶上、花园里、草丛中,悠哉游哉,但每到吃饭的时候却总忘不了回来狼吞虎咽一番。 说它是天才,是因为它生来的那种灵性。狗是颇具灵性的动物,尚且需要训练才能学会一些动作,而它,打滚、后腿站立等教都没教就会了。下班回来一打开阳台的门,它就好象赛马会上冲在最前面的种马一样,以最快的速度冲到屋子的尽头,快到墙的时候急刹车再奔回来,如此来回几遍之后,再跑到屋子的中央,一边打滚,一边发出它最动听的声音。还有呢,在外面捉到老鼠就叼回家,在院子里用后腿站立,把老鼠从左爪拨到右爪,再从右爪拨到左爪,显示着它作为胜利者的荣耀。 可惜在它找到了自己的爱情之后,就抛弃了我们,离家出走了。希望它在别处能过上幸福的生活。 |